淳安县林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15 16:22: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的政务服务网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8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北路8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2446;传真:0571-64814448)。

一、概述

2015年,淳安县林业局按照《条例》规定,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府办公室及信息中心的关心指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着力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全局上下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和了解上级和我县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我局的机构设置、办事流程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提高透明度,从而关心和支持我县林业的发展。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我们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工作职责。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局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各单位负责需公开信息的编制、内容审核和保密初审,并及时报送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抽调政治合格、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担任审核员、采编员和管理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的维护管理以及日常的采编和审核。我们按照县信息办的具体部署,对我局需公开的政府林业信息进行了公开,方便广大群众查阅和了解。及时地把国家的林业政策、林政执法、行政审批、我局的便民利民措施、林业发展方向、办事程序和林农急需掌握的林业实用技术、病虫害防治方面知识等通过这个平台向社会公开,把信息公开和兴林富民、和谐林区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了我县林业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局认真行政审批清理审核,梳理政策规定,把涉及到我局的各项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把林业局的权力、职责、办事程序向广大群众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并要求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解决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公开协调、公开信息保密等问题,保证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渠道畅通、安全有序。

2、规范管理,责任明确。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确定定期编制、分部门落实、分部门审核,信息公开办公室公开的工作规程,将大量的信息编制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逐级进行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既实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又保证了公开信息不涉密。由于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公开信息工作实现了规范化、长效化。

3、加强学习、保证质量。今年我局加强对业务知识方面的指导与培训,加强与县委、县政府两办及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参加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及时组织本局各科室信息编制人员对目录编制、保密审核、保密法知识等进行培训辅导,提高他们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政务服务网建设

我局推行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削减许可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开展审批标准化建设,审批事项平均承诺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按照省市县对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建设要求,按规定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包括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权力清单、互动平台等服务板块,力求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好、运行好、服务好。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已编制完善各类信息57条,其中领导信息1条、内设科室6条、下属单位4条、一般性文件25份,人事信息1条、工作信息文件21份,做到及时准确,未发生泄、失密事件。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收到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比较大,成效明显,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全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要求,做到及时、准确,未发生泄、失密事件。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部门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一是还需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准确把握公开范围。二是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还有待提高,涉密信息保密防范措施还有待加强。三是因采编员对全局有些政策和工作没有及时掌握,导致有些需公开的信息滞后公开。四是在继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方面,在继续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制定了具体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统一认识,统一口径,提高答复水平。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强化制度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检查。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重视宣传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全局工作的全过程,使我局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四是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公开、保密意识,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淳安县林业局

2016年1月15日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林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15 16: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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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的政务服务网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8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北路8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2446;传真:0571-64814448)。

一、概述

2015年,淳安县林业局按照《条例》规定,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府办公室及信息中心的关心指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着力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全局上下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和了解上级和我县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我局的机构设置、办事流程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提高透明度,从而关心和支持我县林业的发展。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我们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工作职责。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局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各单位负责需公开信息的编制、内容审核和保密初审,并及时报送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抽调政治合格、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担任审核员、采编员和管理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的维护管理以及日常的采编和审核。我们按照县信息办的具体部署,对我局需公开的政府林业信息进行了公开,方便广大群众查阅和了解。及时地把国家的林业政策、林政执法、行政审批、我局的便民利民措施、林业发展方向、办事程序和林农急需掌握的林业实用技术、病虫害防治方面知识等通过这个平台向社会公开,把信息公开和兴林富民、和谐林区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了我县林业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局认真行政审批清理审核,梳理政策规定,把涉及到我局的各项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把林业局的权力、职责、办事程序向广大群众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并要求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解决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公开协调、公开信息保密等问题,保证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渠道畅通、安全有序。

2、规范管理,责任明确。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确定定期编制、分部门落实、分部门审核,信息公开办公室公开的工作规程,将大量的信息编制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逐级进行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既实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又保证了公开信息不涉密。由于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公开信息工作实现了规范化、长效化。

3、加强学习、保证质量。今年我局加强对业务知识方面的指导与培训,加强与县委、县政府两办及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参加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及时组织本局各科室信息编制人员对目录编制、保密审核、保密法知识等进行培训辅导,提高他们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政务服务网建设

我局推行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削减许可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开展审批标准化建设,审批事项平均承诺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按照省市县对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建设要求,按规定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包括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权力清单、互动平台等服务板块,力求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好、运行好、服务好。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已编制完善各类信息57条,其中领导信息1条、内设科室6条、下属单位4条、一般性文件25份,人事信息1条、工作信息文件21份,做到及时准确,未发生泄、失密事件。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没收到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比较大,成效明显,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全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要求,做到及时、准确,未发生泄、失密事件。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部门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一是还需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准确把握公开范围。二是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还有待提高,涉密信息保密防范措施还有待加强。三是因采编员对全局有些政策和工作没有及时掌握,导致有些需公开的信息滞后公开。四是在继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方面,在继续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制定了具体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统一认识,统一口径,提高答复水平。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强化制度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检查。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重视宣传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全局工作的全过程,使我局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四是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公开、保密意识,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淳安县林业局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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