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 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淳安县政务信息公开网”(xxgk.qdh.gov.cn)部门公开的县发改局版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1201室;邮编:311700;电话:64812658)。
一、概述
2015年,县发改局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 结合本局自身实际,制定和修改了《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重点公开制度》、《县发展和改革局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及时调整了《关于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成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工作分工、工作职责等具体要求。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平稳、有序的开展。
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四张清单一张网”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省政务服务网的建设,按时完成政务服务网本局相关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包括政策法规3条、财政公开3条和行政审批具体案件共124条),覆盖了局各方面工作。并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工作动态、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内容,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全面梳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方便了公众查询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办公室按《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按照网络和现场两种模式做好网上和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对申请人递交的现场申请以及上级转办的网上申请提出办理意见,当场答复申请人。无法当场答复的,经法制、保密审核后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为15个工作日)答复申请人(网上申请的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管理板块回复)。201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按时办结5件。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县保密局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及业务申办人检索、复印、邮递等不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在依申请公开事项中,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一些资料,有些不是由我局产生的,如何界定哪些是应由我局向申请人提供,还是建议申请人向别的单位查询,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界定。
2.对于涉及政策性、敏感性强信息如何答复及处理,需要上级机关和司法部门给以政策支持。
3.对于一人多次重复申请的问题,我局无法依法拒绝受理,还需要从政策上进一步明晰。
4.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的工作,在继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方面,在继续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统一认识,统一口径,提高答复水平。
2. 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强化制度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检查。
3.加强人员培训,重视宣传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全局工作的全过程,使全局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 2015 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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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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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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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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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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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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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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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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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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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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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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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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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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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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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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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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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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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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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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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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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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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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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5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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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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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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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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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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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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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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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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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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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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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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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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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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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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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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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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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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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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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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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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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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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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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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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1.8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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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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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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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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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胡相旗 审核人:聂道大 填报人:章引红 | ||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6.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