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19 09:19:1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开2015年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邮编:311700,电话:64822640,电子邮箱:qdhxxgk@sina.com) 。

  一、工作概况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函〔2015〕120号)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紧扣中心任务,认真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一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依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要求,对43家县级部门10621项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最终确定保留4297项行政权力清单。同时整理完成企业负面清单、32个部门责任清单,并同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淳安平台和中国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至31日前共有17家单位公开处罚事项6539件。三是积极开展部署乡镇延伸实施工作。目前已完成23个乡镇服务站点的建设,共梳理34个事项入库并上线运行,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

  2.围绕重点领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开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我县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部署了行政审批信息、城市规划、“三公”公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

  3.搭好公开平台,促进政府门户网站群的发展。“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县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首要平台。目前,网站由走进淳安、政务要闻、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共服务、网络问政、专题专栏七大栏目组成,共有49个乡镇部门窗口,其中乡镇窗口23个,部门窗口26个。网站发布信息14201条,开设了县政府公开征集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秀水富民大家谈、“三改一拆”淳安在行动、防汛抗旱等多个专题,网站访问达到1,659,539次。

  4.推进网站普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淳安县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制定方案,深入普查。明确要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对县政府直属单位和23个乡镇开展了培训工作,提高普查业务水平。二是突出重点,认真整改。对于在内容、技术、管理形式不一,用户体验不强,信息维护不力等问题的46个网站,直接予以关停处理。对6个业务性较强的部门网站,突出整改,评分达标后方可上线。三是整合资源,提升服务。依据国办 “网站关停,服务不停”的要求,县电子政务办牵头实施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工作,建设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基础平台,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及较高用户体验的“一站式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12月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淳安平台公开信息共14201条。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021条,其中工作动态3338条、公示公告659条、政府采购1526条、公共服务276条、其他信息222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641条,其中组织机构类228条、政策规范性类572条、规划计划类47条、财政类140条、人事类50条、工程建设31条、实事工程15条、征地拆迁6条、城乡建设4条、应急管理18条、行政审批377条、保障性住房15条、食品药品安全16条、环境保护12条、安全生产6条、价格收费96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8条。浙江政务服务网淳安平台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6539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工作。依照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14〕8号)文件,对43家县级部门10621项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最终确定保留的4297项行政权力清单于2014年8月中旬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淳安平台和“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向社会公布。

  2.部门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我县部门责任清单共涉及32个单位,包括部门职责、部门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公共服务四大内容,已于2014年12月底整理完毕,并同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淳安平台及“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共有100多家机关单位入驻并进行相应信息维护,提供便民服务信息4500余条。

  4.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于5月份起草下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淳政办发〔2015〕40号),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单位任务职责,督促信息网上公开,截止31日前共有17家单位公开处罚事项6539件。

  5.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在下达2015年部门预算时,明确规定全县各部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建立三公经费月报制度,按照《关于编报“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统计报表的通知》相关要求,建立“三公”经费月报制度,统计分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主动公开财政总预算、总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提供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模板,敦促部门及时公开。进行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核查工作,收集各部门公开网址,核实公开信息,确保各部门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目前县级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已全部完成。

  6.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5条、土地征收信息4条、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6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9条。

  7.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226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6条、安全生产事故信息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其中8件为信件投递申请方式,2件为网上申请方式,均于15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答复率达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县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行全部免费政策。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县发生针对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34件、行政诉讼案件86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包括:部分政府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现象,对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不够深入等。下一阶段,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转办、处理、审查、答复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各直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2. 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信息,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3. 完善网站服务功能。着力加强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充实网站功能和内容。进一步优化网站设置,改进网站栏目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对外窗口的服务作用。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19 09: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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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开2015年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邮编:311700,电话:64822640,电子邮箱:qdhxxgk@sina.com) 。

  一、工作概况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函〔2015〕120号)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紧扣中心任务,认真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一是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依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要求,对43家县级部门10621项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最终确定保留4297项行政权力清单。同时整理完成企业负面清单、32个部门责任清单,并同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淳安平台和中国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至31日前共有17家单位公开处罚事项6539件。三是积极开展部署乡镇延伸实施工作。目前已完成23个乡镇服务站点的建设,共梳理34个事项入库并上线运行,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

  2.围绕重点领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深入开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我县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部署了行政审批信息、城市规划、“三公”公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

  3.搭好公开平台,促进政府门户网站群的发展。“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县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首要平台。目前,网站由走进淳安、政务要闻、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共服务、网络问政、专题专栏七大栏目组成,共有49个乡镇部门窗口,其中乡镇窗口23个,部门窗口26个。网站发布信息14201条,开设了县政府公开征集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秀水富民大家谈、“三改一拆”淳安在行动、防汛抗旱等多个专题,网站访问达到1,659,539次。

  4.推进网站普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淳安县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制定方案,深入普查。明确要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对县政府直属单位和23个乡镇开展了培训工作,提高普查业务水平。二是突出重点,认真整改。对于在内容、技术、管理形式不一,用户体验不强,信息维护不力等问题的46个网站,直接予以关停处理。对6个业务性较强的部门网站,突出整改,评分达标后方可上线。三是整合资源,提升服务。依据国办 “网站关停,服务不停”的要求,县电子政务办牵头实施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工作,建设统一的政府门户网站基础平台,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及较高用户体验的“一站式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12月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淳安平台公开信息共14201条。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021条,其中工作动态3338条、公示公告659条、政府采购1526条、公共服务276条、其他信息222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641条,其中组织机构类228条、政策规范性类572条、规划计划类47条、财政类140条、人事类50条、工程建设31条、实事工程15条、征地拆迁6条、城乡建设4条、应急管理18条、行政审批377条、保障性住房15条、食品药品安全16条、环境保护12条、安全生产6条、价格收费96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8条。浙江政务服务网淳安平台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6539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工作。依照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14〕8号)文件,对43家县级部门10621项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最终确定保留的4297项行政权力清单于2014年8月中旬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淳安平台和“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向社会公布。

  2.部门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我县部门责任清单共涉及32个单位,包括部门职责、部门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公共服务四大内容,已于2014年12月底整理完毕,并同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淳安平台及“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便民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共有100多家机关单位入驻并进行相应信息维护,提供便民服务信息4500余条。

  4.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于5月份起草下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淳政办发〔2015〕40号),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单位任务职责,督促信息网上公开,截止31日前共有17家单位公开处罚事项6539件。

  5.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在下达2015年部门预算时,明确规定全县各部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建立三公经费月报制度,按照《关于编报“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统计报表的通知》相关要求,建立“三公”经费月报制度,统计分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主动公开财政总预算、总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提供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模板,敦促部门及时公开。进行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核查工作,收集各部门公开网址,核实公开信息,确保各部门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目前县级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已全部完成。

  6.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5条、土地征收信息4条、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6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9条。

  7.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226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6条、安全生产事故信息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其中8件为信件投递申请方式,2件为网上申请方式,均于15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答复率达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县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行全部免费政策。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县发生针对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34件、行政诉讼案件86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包括:部分政府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现象,对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不够深入等。下一阶段,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转办、处理、审查、答复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各直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2. 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公开信息,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3. 完善网站服务功能。着力加强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充实网站功能和内容。进一步优化网站设置,改进网站栏目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对外窗口的服务作用。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