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0 14:33:40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机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述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全年性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专门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姜小旺同志担任组长,严政平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

  2.拓宽公开渠道、保障更新速度。在以往借助政府门户网、新闻媒体、宣传栏等载体之余,今年我局适应新常态,紧随社会潮流,新增加政务微信、微博,及时对外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互动交流情况,避免出现“僵尸”政务平台,或因回复不及时不准确而丧失政府公信力的情形。

  3.强化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积极配合,派员参加县政府及编委办举办的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政务服务网建设培训和官方微信、微博运用技巧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办理流程、公开方式和实效要求,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服务网建设完善情况

  2015年,针对2014年梳理的政府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同时依据省市的更新动态及时做出响应,做到上下一致,联网互通。同时,我局行政审批科已开始将业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运作起来,据统计,我局2015年共完成112条审批业务的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52条,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类10条,工作动态22条,通知公告15条,宣传教育205条等等。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2015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2条。

  2.政务微信:2015年,我局开通官方政务微信(淳安县安监局)以来,实时公布信息125条。

  3.政务微博:为了拓大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开通了新浪微博,全年共发布信息226条。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着“公平、公正、及时、高效、便民”的原则,我局认着落实权利阳光运行机制的要求,向社会公开信息。2015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未发生不予以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的情形。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重新调整了岗位,增强了队伍建设,在执法工作及服务群众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一是政务信息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速率需要提升。

  改进情况:1.深化认识,加强公开意识。在2016年的工作中,我局将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2.强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3.规范权力,加大监督力度。继续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将安监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淳安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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