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28 10:56:5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和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公布2015年度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概况,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政务服务网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8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淳安县政务信息公开网”(xxgk.qdh.gov.cn)部门公开的县司法局版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高志弄3号;邮编:311700;电话:64813759)。

一、基本概况

2015年,淳安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统一部署,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政务服务网建设情况

根据省厅省局和县编制部门要求,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审核汇总和“三报三回”工作,进一步明确我局行政权力事项的类别、法律依据和执法主体。经梳理,最终确定我局权力事项16项。根据部门责任清单工作要求,上报了6个方面主要职责与25项具体工作事项,制定了5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6项公共服务事项。

按照“一张网”的要求,落实推进审批改革措施,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梳理工作,重新梳理编制审批指南基础信息、流程图、申报材料和岗位文书,将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网,明确我局的行政处罚事项5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审核转报2项,并做好省政务服务网在线业务咨询网上答复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包括机构信息4条、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7条、政策公开11条),覆盖了局各方面工作。并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工作动态、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内容,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全面梳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方便了公众查询和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局办公室按《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按照网络和现场两种模式做好网上和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对申请人递交的现场申请以及上级转办的网上申请提出办理意见,当场答复申请人。无法当场答复的,经法制、保密审核后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为15个工作日)答复申请人(网上申请的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管理板块回复)。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县保密局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及业务申办人检索、复印、邮递等不收取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虽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基本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咨询、工作动态及时公布,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内容还要进一步深化;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内容还要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信息公开还要进一步规范化。

2015年,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对局内文件、政务活动等信息做到及时上传、及时公开。二是扩大公开信息的范围,争取做到更大范围的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一个更宽阔的信息了解渠道。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正确把握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限。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本局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及时总结经验,争取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上取得新进展。我局将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群众。

 

 

        淳安县司法局

                                            2016年1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

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28 10:56:5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和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公布2015年度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概况,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政务服务网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8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淳安县政务信息公开网”(xxgk.qdh.gov.cn)部门公开的县司法局版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高志弄3号;邮编:311700;电话:64813759)。

一、基本概况

2015年,淳安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统一部署,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政务服务网建设情况

根据省厅省局和县编制部门要求,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审核汇总和“三报三回”工作,进一步明确我局行政权力事项的类别、法律依据和执法主体。经梳理,最终确定我局权力事项16项。根据部门责任清单工作要求,上报了6个方面主要职责与25项具体工作事项,制定了5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6项公共服务事项。

按照“一张网”的要求,落实推进审批改革措施,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梳理工作,重新梳理编制审批指南基础信息、流程图、申报材料和岗位文书,将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网,明确我局的行政处罚事项5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审核转报2项,并做好省政务服务网在线业务咨询网上答复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包括机构信息4条、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7条、政策公开11条),覆盖了局各方面工作。并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工作动态、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内容,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全面梳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方便了公众查询和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局办公室按《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按照网络和现场两种模式做好网上和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对申请人递交的现场申请以及上级转办的网上申请提出办理意见,当场答复申请人。无法当场答复的,经法制、保密审核后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为15个工作日)答复申请人(网上申请的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管理板块回复)。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县保密局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及业务申办人检索、复印、邮递等不收取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虽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基本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咨询、工作动态及时公布,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内容还要进一步深化;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内容还要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信息公开还要进一步规范化。

2015年,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对局内文件、政务活动等信息做到及时上传、及时公开。二是扩大公开信息的范围,争取做到更大范围的信息及时公开,为公众提供一个更宽阔的信息了解渠道。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正确把握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限。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本局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及时总结经验,争取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上取得新进展。我局将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群众。

 

 

        淳安县司法局

                                            2016年1月26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