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11-29 14:17:33 浏览次数:

2015年度淳安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根据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力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 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设立淳安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认真实行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我局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有效。

2、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制发并公布《淳安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和《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公开程序。

3、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不定时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交流信息公开工作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4、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工作宣传。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千岛湖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开通“淳安发布”政务微博,开通“淳安城市管理”官方微信,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平台和“12319”、“96310”城管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556条次,其中:通过千岛湖政府网网站公开869条;新闻媒体发布325条;发放公开资料、公益物品15次。另外,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00余条,受理和解决群众投诉900余件;通过县长公开电话、公开意见箱和“12319”、“96310”热线电话等渠道,共受理解决市民投诉2122件,回复率达100%。

2、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我局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公开载体,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在单位院内设立信息公开栏,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二是采取报送简报、信息等方式,及时向县委办、县府办等报送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公开信息。三是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等媒介,通过宣传城管执法、曝光城管违法行为等,拓展发布信息的渠道,使群众能及时获得政务信息,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四是利用“3·5”学习雷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在街面开展宣传,公开城市管理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一是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一年来我局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城市管理方面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二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及时进行公开。探索建立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内部流程,缩减审批环节;修订完善执法文书和文书式样,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办理一般程序案件235件,处罚金额37万元,并及时依法进行公开。三是通过曝光台公布一些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现象。四是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事项以及审批结果等。

三、 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淳安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

开城管政务信息受理程序、内部流程、管理制度,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2016年1月21日,我局收到一起要求公开“信访接待日时间和接待地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答复。

四、 行政诉讼和举报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尚未收到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举报至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察局以及上级城管部门的案件。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应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希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少数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比如部门概况信息变动没有第一时间更改;二是网络宣传一些内容覆盖面和更新力度仍有拓展空间;三是监督机制有待继续加强,检查不够有力,存在工作被动、滞后等问题。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2。加大投入,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渠道,继续扎实做好制度建设、学习培训等基础工作,努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淳安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3月27日

 


161129141207137.doc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城市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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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淳安县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根据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力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 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设立淳安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认真实行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我局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有效。

2、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例会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制发并公布《淳安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和《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公开程序。

3、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不定时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交流信息公开工作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4、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工作宣传。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千岛湖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开通“淳安发布”政务微博,开通“淳安城市管理”官方微信,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平台和“12319”、“96310”城管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556条次,其中:通过千岛湖政府网网站公开869条;新闻媒体发布325条;发放公开资料、公益物品15次。另外,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00余条,受理和解决群众投诉900余件;通过县长公开电话、公开意见箱和“12319”、“96310”热线电话等渠道,共受理解决市民投诉2122件,回复率达100%。

2、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我局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公开载体,增强公开实效。一是在单位院内设立信息公开栏,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二是采取报送简报、信息等方式,及时向县委办、县府办等报送信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公开信息。三是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等媒介,通过宣传城管执法、曝光城管违法行为等,拓展发布信息的渠道,使群众能及时获得政务信息,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四是利用“3·5”学习雷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在街面开展宣传,公开城市管理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一是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一年来我局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城市管理方面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二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及时进行公开。探索建立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内部流程,缩减审批环节;修订完善执法文书和文书式样,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办理一般程序案件235件,处罚金额37万元,并及时依法进行公开。三是通过曝光台公布一些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现象。四是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事项以及审批结果等。

三、 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淳安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

开城管政务信息受理程序、内部流程、管理制度,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2016年1月21日,我局收到一起要求公开“信访接待日时间和接待地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答复。

四、 行政诉讼和举报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尚未收到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举报至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察局以及上级城管部门的案件。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应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希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少数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比如部门概况信息变动没有第一时间更改;二是网络宣传一些内容覆盖面和更新力度仍有拓展空间;三是监督机制有待继续加强,检查不够有力,存在工作被动、滞后等问题。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2。加大投入,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渠道,继续扎实做好制度建设、学习培训等基础工作,努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淳安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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