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管办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审管办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丰富公开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审管办网站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讲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法律法规、流程环节等信息进行公开,审批办理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审管办网站、微博、微信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信息。对审管办职能、职责和领导干部、科室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要求,通过网站对外公布。三是进行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办事限时制,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科室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准确的发布。
(二)2015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审批事项办理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审管办红头文件等。
(三)审管办政府信息的内部保密审查2015年未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
(五)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具体情况为:利用审管办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审管办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本年度审管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审管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审管办未出现现场咨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
六、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的情况
2015年审管办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七、201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审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审管办将继续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