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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水库移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检查、监督乡镇及有关部门水库移民工作的开展情况。
2、负责向国家、省、市水库移民主管部门反映我县库区移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处理政策;根据国家有关移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效监督和管理移民专项资金。
3、负责全县水库移民人口的核查、认定、核减工作。
4、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确定、申报、实施、检查、验收和监测评估工作。
5、负责全县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6、负责全县库区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库区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
8、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处理工作,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9、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人员基本情况说明
2016年纳入本部门的预算单位共1家,即淳安县移民局。本部门人员编制数为36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4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参公人员26人,工勤人员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8人,精减下放人员7人,遗属人员5人;现有船、艇各1艘。
二、部门预算草案概况
(一)2016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计划概况
2016年度移民局本年收入总计1810.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详见附表一)。
上年结余结转资金0.2万元。
(二)2016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计划概况
2016年度移民局预算支出总计1810.29万元(详见附表二)。主要有:
移民局本级预算支出181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49万元,项目支出1250.8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3.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继续教育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7.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的退休生活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专项工作,推动移民创业致富;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02.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日常业务等基本开支;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中介完成对移民项目的绩效评价;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新安江水库原库区村、跨库村范围内的后靠移民返销粮补助。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1107.8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十三五”规划编制费和新安江水库原库区村、跨库村范围内的后靠移民返销粮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3.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0.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部门项目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项目支出总计1250.8万元。(详见附表四)主要有:
(1)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工作补助经费30万元,专项用于支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专项工作,推动移民创业致富。
(2)项目绩效评价专项经费10万元,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安排,主要用于委托中介完成对移民项目的绩效评价。
(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县配套资金103万元。依据杭移领[2007]3号《关于转发淳安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核定结果的通知》这一文件安排。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3431人每人每年300元直补资金发放。
(4)移民监测评估费25万元,2016年这一费用,经财政同意安排用于移民“十三五”规划编制费。
(5)水库后靠移民返销粮补助资金1082.8万元。依据浙财预[2010]3号《关于提前告知2010年省对市县补助预算计数的通知》这一文件安排。用于新安江水库原库区村、跨库村范围内的后靠移民返销粮补助。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上级规定建立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接待对象、范围和标准等方面的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私人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公务接待一律在内部食堂或招标定点的地方宾馆餐饮机构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202/2016-12013
发布机构
移民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2-05
有效性
淳安县移民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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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水库移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检查、监督乡镇及有关部门水库移民工作的开展情况。
2、负责向国家、省、市水库移民主管部门反映我县库区移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处理政策;根据国家有关移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效监督和管理移民专项资金。
3、负责全县水库移民人口的核查、认定、核减工作。
4、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确定、申报、实施、检查、验收和监测评估工作。
5、负责全县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6、负责全县库区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库区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
8、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处理工作,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9、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人员基本情况说明
2016年纳入本部门的预算单位共1家,即淳安县移民局。本部门人员编制数为36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4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参公人员26人,工勤人员4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8人,精减下放人员7人,遗属人员5人;现有船、艇各1艘。
二、部门预算草案概况
(一)2016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计划概况
2016年度移民局本年收入总计1810.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详见附表一)。
上年结余结转资金0.2万元。
(二)2016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计划概况
2016年度移民局预算支出总计1810.29万元(详见附表二)。主要有:
移民局本级预算支出181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49万元,项目支出1250.8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3.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继续教育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7.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的退休生活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专项工作,推动移民创业致富;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02.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日常业务等基本开支;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中介完成对移民项目的绩效评价;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新安江水库原库区村、跨库村范围内的后靠移民返销粮补助。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1107.8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十三五”规划编制费和新安江水库原库区村、跨库村范围内的后靠移民返销粮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3.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0.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部门项目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项目支出总计1250.8万元。(详见附表四)主要有:
(1)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工作补助经费30万元,专项用于支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专项工作,推动移民创业致富。
(2)项目绩效评价专项经费10万元,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安排,主要用于委托中介完成对移民项目的绩效评价。
(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县配套资金103万元。依据杭移领[2007]3号《关于转发淳安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核定结果的通知》这一文件安排。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3431人每人每年300元直补资金发放。
(4)移民监测评估费25万元,2016年这一费用,经财政同意安排用于移民“十三五”规划编制费。
(5)水库后靠移民返销粮补助资金1082.8万元。依据浙财预[2010]3号《关于提前告知2010年省对市县补助预算计数的通知》这一文件安排。用于新安江水库原库区村、跨库村范围内的后靠移民返销粮补助。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上级规定建立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接待对象、范围和标准等方面的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私人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公务接待一律在内部食堂或招标定点的地方宾馆餐饮机构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