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门乡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2 13:08:12 浏览次数:

屏门乡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屏门乡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进行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公开费用及收费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六个方面。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屏门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4996003)。

  一、概述

  2015年,屏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办信息中心的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健全组织机构和提升队伍素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制定了《屏门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乡采取公开目录、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形式,分机构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信息、承诺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7个方面,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解读1条,规范性文件17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条,人事任免类信息5条,回复工作互动2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公开费用及收费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所需设备及印刷等产生的费用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2015年度无人提出申请公开的请求,因此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5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条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的自觉性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全面;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整改措施

  2016年,我乡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公开机制、申请公开机制、保密机制、信息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有序推进。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注意相关文件的涉密性,把握好公开与涉密之间的尺度。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迅速、及时将相关信息对外公开。

  五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宣传,提高民众对我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淳安县屏门乡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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