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5 11:24:16 浏览次数: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答复均做到及时、快捷和准确。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同时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有效地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门户子网站公开637条,其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保障性住房、领导信息、招标公告、工作信息、年度报告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和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强化。

  2016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县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方便前来咨询和办事的群众。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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