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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淳土资[2016]75号)

发布时间: 2016-08-01信息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淳土资〔201675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完善我局与其他部门、乡镇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我局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全县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通知》(淳政办发〔201674号)文件要求,现制定我局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加强我局对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淳安县国土资源局“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宗强为组长,局班子成员郑斌、钱江华、王伟东为副组长,朱建明、解华金、张建飞、商有明、丰世水、陆茵、徐良成、郑国成、金志豹、张日鹏、余斯蜓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值班室,由纪委书记钱江华任办公室主任,余斯蜓任联络员,负责与县100社会应急联动中心对接、协调。

二、制定制度、落实责任

1、制定“三定”工作制度。由办公室余斯蜓为应急联动联络员,专业人员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朱建明、解华金、张建飞、商有明、丰世水、陆茵、徐良成、郑国成、金志豹、张日鹏等十人组成。联络员在接到中心指令后,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在分管领导指示下,通知安排相应科室人员在30分钟(工作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救援、救助和处理行动。专业人员在联络员通知下,随时承担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任务,在接到通知30分钟(工作时间)内派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救援、救助和处理行动。

2、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主要出发点,保护群众利益最大化。认真做好了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联动体制。我局加强本单位应急管理,落实好自己负责的各类预案,还要做好了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确保一旦有事,就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危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好突发公共事件。

3、严格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敏感时期,坚持领导必须带头值班,并将值班安排表(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提前报送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配备专门固定值班电话(0571-64821462)和应急管理联络人移动电话(13958057600),保持了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或联络员接到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电话后,对需要赴现场处置的紧急事件指令,在指令下达后5分钟在110社会应急联动平台予以签收,并在指令下达后30分钟内完成初次平台反馈;群众咨询投诉等一般事件,应在指令下达后2小时内签收并完成初次平台反馈。

三、建立健全处置工作预案、流程

建立健全我局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流程,值班人员或联络员接到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后,对县联动中心指令明确为“重大”、“一级联动”或需赶赴现场处置的联动事项,应及时到达现场后报告县联动中心,并根据中心指令跟踪反馈事项处置情况。对于赶赴现场处置的联动类事件,一般不得少于2名工作人员,配备与事件性质、紧急程度、规模范围等相适应的专业装备,并在指令下达后30分钟(工作时间)达到现场,在指令签收的24小时内,联络员将一般联动事件处置办结综合信息反馈至联动平台,如事件为自选办结时限的,应在处置完毕起24小时内反馈至联动平台。

四、责任追究

全体机关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我局“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以《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通知》(淳政办发【201674号)进行考核,每发生一起违规行为,对责任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情节严重的,由局纪检室追究相应责任。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6715

 

 

 

 

 

 

 

抄送: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67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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