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7-12-27
来源:
县发改局
部门名称:淳安县公安局
自然人或企业名称:浙江新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证件号: 913301277420383154
失信黑名单项目: 消防安全不良行为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缘由: 柏润国际花园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翠湖春晓小区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列入黑名单事由发生时间:2017-10-8 给予浙江新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 2017-10-10 给予浙江新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
黑名单有效期限: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