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7-02-17 11:24:27 浏览次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及其他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支和工作人员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公开的“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模块中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18号五楼,电话:64812506)


  一、概述

  2016年是十三五计划开局之年,面临的信息公开工作很多,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保障企业和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市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及时到位。

  (一)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责任制。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责任,分别确定人员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保密性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提供和发布政府信息。

  (二)认真开展保密教育工作。

  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认真开展保密教育和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大大增强保密审查队伍的保密意识。本年度做到安全正确地发布政务信息,至今无发生泄密事件。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政务服务网建设情况

  淳安县政务服务网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于一体,是淳安县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2016年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和编办要求,在全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八大类行政权力共计1025项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清理,进入淳安县政务服务网进行梳理,把行政权力清单公之于众,群众可在网上进行许可项目审批,并进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实时查看企业基本情况、处罚情况,处罚公开,实时公开政府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2016年本局全部实行“先照后证”的新型审批模式,方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创业。本局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实行一站式办理,试行“证照合一”、“先照后证”的全新模式,极大方便群众办事。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13条。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内设科室、部门业务信息类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类信息。并在原三局合一的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及时公示。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依申请公开共计3次,均已经解答完毕并答复办结。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办公室设有对外公开联系电话,作为咨询投诉电话,积极服务局内重大活动的电话咨询及投诉,2016年共有咨询2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8次,微信回应事件数6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5次,均已解答完毕。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继续发挥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作用,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及时。

  继续发挥网络主渠道的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构,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及时发布当前公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各类政策解读、公共服务信息、便民提示等;继续发挥微信、微博等窗口、媒体的公开渠道作用,让社会公众掌握便捷的咨询和反映诉求的途径,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机制。

  加强与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衔接,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质量,努力增强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时时监督、处处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客观性和严肃性。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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