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和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概况,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政务服务网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8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淳安县政务信息公开网”(xxgk.qdh.gov.cn)部门公开的县司法局版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高志弄3号;邮编:311700;电话:64813759)。
一、基本概况
2016年,淳安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统一部署,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政务服务网建设情况
认真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审核汇总工作,进一步明确我局行政权力事项的类别、法律依据和执法主体。经全面梳理,最终确定我局权力事项16项。根据部门责任清单工作要求,上报了6个方面主要职责与25项具体工作事项,制定了5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6项公共服务事项。
按照“一张网”的要求,落实推进审批改革措施,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梳理工作,重新梳理编制审批指南基础信息、流程图、申报材料和岗位文书,将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网,明确我局的行政处罚事项5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审核转报2项,认真做好省政务服务网在线业务咨询网上答复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包括机构信息3条、政策法规10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信息2条,政府工作信息5条),信息公开内容覆盖了我局各方面工作。我局还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工作动态、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此外,落实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发布及更新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依法依规,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方便了公众对公开信息的查询和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办公室按《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做好网上和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对申请人来我局递交的申请以及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的申请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办理意见,当场答复申请人。无法当场答复的,经法制、保密审核后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网上申请经相同程序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管理板块及时进行回复。
依法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县保密局的要求进行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及业务申办人检索、复印、邮递等不收取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16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抓制度完善,理顺工作机制。在组织机构健全基础上,抓好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和完善,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同时,加强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络,多请示汇报,主动争取支持。
二是抓学习培训,务求应用实效。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应用技能和水平。
三是抓功能完善,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把涉及民生以及我局重点工作的重要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同时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我局将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加强与社会各界互联互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淳安县司法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