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县民政局坚持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部门,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和局机关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淳安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淳安县民政局上网信息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和“淳安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中各单位部门的责任范围,同时指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和职责,其中夏彦鹏同志为审核员,负责信息的网上审核;王振华同志为采编员,负责相关需公开信息的采编录入;罗仙水同志为管理员,负责系统的维护管理以及日常的采编和审核。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我局在严格执行县委办〔2008〕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上网信息和新闻报道保密管理的通知》和各项运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完善了《淳安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淳安县民政局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和《淳安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进行了具体和细化,并根据信息公开工作需要适时修订了党政网运行管理办法、信息报送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考核与评估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三、措施到位,务求实效
1、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
为提高行政许可质量和效率,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一般事项当即办理,重大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中肯答复;需延长时间的,当场告知,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坚决杜绝搭车收费、暗箱操作行为。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我局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2、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商议,结合我局实际要求完成《淳安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是完善和规范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公示,及时发布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规范和完整我局的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
3、拓宽信息公开内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拘泥于“政府文件”的公开,而是结合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二是突出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相关情况信息;三是社会关注的如“春风行动”等救灾救济、慈善捐赠、慈善救助相关信息;四是民政工作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活动情况。五是民政工作的特色做法方面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20条,其中人事任免4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
3、工作互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受理工作互动政府信息公开件。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依法行政的思想和观念逐步在机关干部中得到深入,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自觉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日益增强。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机关以法行政的透明度,而且进一步密切了干部群众关系,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素质,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公开程序还不规范,个别需要公开的内容有时未经审批登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四是由于前几年数字化进程的缓慢,部分文档未能在效保存,导致前几年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很大困难;五是由于民政部门科室的工作具有相当的保密性,因而不可能做到全部公开透明。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民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