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浙江淳安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淳安国用(2001)第342号;不动产坐落:淳安县临岐镇合浦村(号)。
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