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审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6 14:23:02 浏览次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淳安县审计局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淳安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强制度执行,提升工作作风,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依法审计的干部队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安排1名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严格执行《淳安县审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审计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努力完善保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技术防范,确保涉密文件在流转过程中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9条,内容包括培训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工作动态、审计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其中政府网站上公开39条,政务微博上公开48条,政务微信上公开12条,其他方式公开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或者邮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短板和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如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尚未健全;二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提高,公开工作存在公开时间不够及时的情况三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如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宣传审计形象、优化审计服务等工作的结合还不够紧密。

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制度,认真按照县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为促进审计服务质量、提升公众满意度,提供更坚实的基础和更优质的平台。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26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2871)。

                             

                                                                                                           淳安县审计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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