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水利水电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7 09:58:39 浏览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淳安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洪志峰同志为组长,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办公室地点公布在局进门大墙上。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政务服务网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省市县对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建设要求,按规定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包括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权力清单、互动平台等服务板块,力求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好、运行好、服务好。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公开的信息均做到及时公开,未发生泄、失密事件。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没有收到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或者邮件。

  4、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质量;二是建立A、B岗工作机制,天天有人在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水利作出新的贡献。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将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淳安县水利水电局

                                       2018年2月27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