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3 08:43:4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淳安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淳政办发〔2017〕87号)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淳安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编制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确定联络员,配备人员负责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审核程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现将2017年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按照通知和本局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梳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工作用户平台公开发布,方便了公众查询和监督。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0条:其中,资讯要闻105条(部门动态2条、公告公示102条、审计问题整改结果公告1条),组织机构2条,法规文件27条(政策解读14条 、上级文件7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条、其他文件1条、已废止或失效文件1条),财政信息13条(财政预决算8条,专项资金3条,政府收费目录清单2条),政府工作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规范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并且,将信息公开与政策宣传结合,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多媒体平台,通过报刊、网站、电视、广播、展板、微博、微信等多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公告、工作情况。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县保密局的要求进行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及业务申办人检索、复印、邮递等不收取费用。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年召开两次政府信息公开会议,举办两次培训班,接受培训人数50人次。

二、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仍有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对上级政策文件的解读宣传需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特别是主动公开信息需要更新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沟通机制,需要在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仍不够丰富全面,保密意识需提高,信息公开与财政税收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融合。

三、下一年度的政务公开三大工作举措

(1)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素质。

(2)创新方式,扩大范围。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增加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渠道,方便公众了解政府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便公众查询和申请政府信息。

(3)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定期开展工作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探索依申请受理的工作模式。

                                           

淳安县财政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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