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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淳安县不动产登记 实行“四个一”登记模式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8-04-18信息来源: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淳安县不动产登记

实行“四个一”登记模式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市对不动产登记的要求,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8年4月23日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不动产登记“四个一”登记模式。

“四个一”登记模式是指“一套材料、一个系统、一窗受理、一小时办结”。届时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只需递交一套申请材料,其中,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房改购房、互换、赠与(受遗赠)、继承、析产、财产约定(含夫妻财产和离婚财产)9项业务承诺办理时限为受理后60分钟领证。

具体办理事项、流程、时限、必备资料等内容详见淳安千岛湖门户网县国土资源局子网站及窗口服务指南。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 4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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