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网格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探索全科网格网格员队伍建设经验,提升我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县委办〔2016〕143号和浙综委〔2016〕9号及县委办〔2017〕79号文件,结合我乡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全科网格员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里商乡的实际,以创新基层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服务群众为目标,以“十个统一”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理模式,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打响网格化管理品牌。
二、工作标准
按照淳综委关于《印发《淳安县全科网格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县委办〔2017〕79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全科网格“十统一”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做好全科网格队伍建设。
(一)、统一网格党建。推行“网格+党建”模式,按照“一个网格一个党组织”的要求,在网格建立网格党支部或网格党小组,规范网格支部人员组成,规范网格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网格化管理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在网格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党员增强主体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网格党员要积极当好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指导员、战斗员。强化党群联动、干群联动,把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末梢,促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党建和网格管理服务,把网格党建工作纳入村社考核范围,明确村社党组织直接指导、具体实施的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二)统一网格划分。按照属地性、整体性、适度性的原则和“一张网”建设要求,围绕人、地、物、单位、组织等基本要素,全乡16个村共划分为36个网格,固定为村以下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工作单元。以乡为单位统一制作村社网格分布图,确定网格管理人员,按照全科网格的定位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网格划分后,除村撤、扩、并或地域功能区划整改以外,原则上不再组织网格划分调整。坚决杜绝在“一张网”以外再另起炉灶、另划网格。
(三)统一资源整合。全面推进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建设,将党建、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环保、建设、食品药品、安监、综合执法、文化、农林、水利、消防等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的部门工作全部纳入网格。按照上级规定在乡有实体部门或有派出机构的,要在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开通部门账号,以两级综合指挥平台为依托, 指定专人负责事件受理、流转、处理及反馈,建立完整的事件流转交办反馈闭环机制。将综治、信访、食品安全进行整合由专职网格员担任,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条线上的经费由乡统筹安排使用。
(四)统一人员配备。网格员根据社情及工作量,将条线在村的各类协辅人员整合,建立全科网格员队伍,工作任务统筹配置到网格,实现“多元合一、一员多用”。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由村推荐,由乡统一审定并发文公布。
网格长。每个网格确定一名网格长,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根据实际需要也可由专职网格员担任,书记、主任一般不兼任网格长。网格长是网格管理服务工作总责任人,协调组织专兼职网格员开展网格管理服务,履行上下联络、信息采集、隐患排查、矛盾调解、民生服务等职责。
专职网格员。每个网格确定一名专职网格员,按照“一员多能、一岗多职”的要求,全面负责基础网格的运行管理,掌握、采集、核实、更新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各类信息;及时收集、上报网格内居民、商户、单位的意见、建议、诉求,定期排查分析村情动态和治安问题;了解掌握网格内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并及时上报;全面准确登记网格内实有人口,掌握高危人群、特殊人群、新居民、出租房屋等动态情况;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义务治安巡逻;及时开展好网格内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关注辖区内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精神疾病患者、吸毒者、邪教人员等各类特殊人群;负责网格协管员的日常管理;“最多跑一次”代办员的相关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兼职网格员。每个网格确定若干名兼职网格员,由文化员、护林员、水务员、土地协管员、计生联系员、妇联委员、其他村两委、村民小组长、 “两代表一委员”、平安志愿者等担任。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的网格,可发展部分外来人员担任兼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协助全科网格员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乡包村干部担任网格指导员,具体指导网格员开展工作并帮助解决网格问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网格指导员信息(姓名、手机号码等)录入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
(五)统一工作职责。根据本辖区实际,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网格长、网格员在网格管理服务中主要担负信息采集、情况处置、民生服务、政策宣传等职责。信息采集主要是及时有效地采集网格各类基础信息以及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矛盾纠纷、问题隐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网络舆情、社情民意、帮扶救助等动态信息;情况处置主要是及时受理处置居民群众诉求,调解化解简单矛盾纠纷,协助做好防范防控、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等工作;民生服务主要是为网格内居民群众和成员单位提供服务帮助,排忧解难,维护合法权益;政策宣传主要是向网格内成员单位和居民群众开展平安宣传、传播道德文明、宣传政策法规。
(六)统一信息采集。建立网格事务准入制,由县、乡两级根据省、市信息采集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共同设置网格工作事项清单,确定网格员信息采集内容及要求。建立事务进入网格的申报、审批、终结等网格事务准入制度,并以乡文件予以明确。网格员通过信息系统及“平安通”等移动终端(社会治理信息前端采集统一平台),统一采集各类基础信息和相关动态信息,做到“基础信息不漏项、社情民意不滞后、问题隐患全掌控”。每个网格长都要开通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账号或平安通账号,负责完善、定期更新网格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受理各类事件并及时进行处理反馈。
(七)统一任务清单。根据省、市信息采集要求,结合实际,共同确定网格工作任务清单,规范网格事务。村(社区)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由乡统筹管理、统一分配。没有通过村(社区)准入的事务不得进入网格,更不得在网格以外单独指派专人、布置任务。探索按照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矛盾纠纷、问题隐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消防安全、网络舆情、社情民意、帮扶救助、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等各类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信息等类项,挂单列账,明确网格事务,并对应乡 “四个平台”归口受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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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网格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探索全科网格网格员队伍建设经验,提升我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县委办〔2016〕143号和浙综委〔2016〕9号及县委办〔2017〕79号文件,结合我乡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全科网格员队伍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里商乡的实际,以创新基层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服务群众为目标,以“十个统一”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理模式,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打响网格化管理品牌。
二、工作标准
按照淳综委关于《印发《淳安县全科网格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县委办〔2017〕79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全科网格“十统一”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做好全科网格队伍建设。
(一)、统一网格党建。推行“网格+党建”模式,按照“一个网格一个党组织”的要求,在网格建立网格党支部或网格党小组,规范网格支部人员组成,规范网格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网格化管理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在网格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党员增强主体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网格党员要积极当好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指导员、战斗员。强化党群联动、干群联动,把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末梢,促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党建和网格管理服务,把网格党建工作纳入村社考核范围,明确村社党组织直接指导、具体实施的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二)统一网格划分。按照属地性、整体性、适度性的原则和“一张网”建设要求,围绕人、地、物、单位、组织等基本要素,全乡16个村共划分为36个网格,固定为村以下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工作单元。以乡为单位统一制作村社网格分布图,确定网格管理人员,按照全科网格的定位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网格划分后,除村撤、扩、并或地域功能区划整改以外,原则上不再组织网格划分调整。坚决杜绝在“一张网”以外再另起炉灶、另划网格。
(三)统一资源整合。全面推进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建设,将党建、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环保、建设、食品药品、安监、综合执法、文化、农林、水利、消防等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的部门工作全部纳入网格。按照上级规定在乡有实体部门或有派出机构的,要在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开通部门账号,以两级综合指挥平台为依托, 指定专人负责事件受理、流转、处理及反馈,建立完整的事件流转交办反馈闭环机制。将综治、信访、食品安全进行整合由专职网格员担任,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条线上的经费由乡统筹安排使用。
(四)统一人员配备。网格员根据社情及工作量,将条线在村的各类协辅人员整合,建立全科网格员队伍,工作任务统筹配置到网格,实现“多元合一、一员多用”。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由村推荐,由乡统一审定并发文公布。
网格长。每个网格确定一名网格长,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根据实际需要也可由专职网格员担任,书记、主任一般不兼任网格长。网格长是网格管理服务工作总责任人,协调组织专兼职网格员开展网格管理服务,履行上下联络、信息采集、隐患排查、矛盾调解、民生服务等职责。
专职网格员。每个网格确定一名专职网格员,按照“一员多能、一岗多职”的要求,全面负责基础网格的运行管理,掌握、采集、核实、更新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各类信息;及时收集、上报网格内居民、商户、单位的意见、建议、诉求,定期排查分析村情动态和治安问题;了解掌握网格内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并及时上报;全面准确登记网格内实有人口,掌握高危人群、特殊人群、新居民、出租房屋等动态情况;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义务治安巡逻;及时开展好网格内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关注辖区内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精神疾病患者、吸毒者、邪教人员等各类特殊人群;负责网格协管员的日常管理;“最多跑一次”代办员的相关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兼职网格员。每个网格确定若干名兼职网格员,由文化员、护林员、水务员、土地协管员、计生联系员、妇联委员、其他村两委、村民小组长、 “两代表一委员”、平安志愿者等担任。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的网格,可发展部分外来人员担任兼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协助全科网格员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乡包村干部担任网格指导员,具体指导网格员开展工作并帮助解决网格问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网格指导员信息(姓名、手机号码等)录入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
(五)统一工作职责。根据本辖区实际,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网格长、网格员在网格管理服务中主要担负信息采集、情况处置、民生服务、政策宣传等职责。信息采集主要是及时有效地采集网格各类基础信息以及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矛盾纠纷、问题隐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网络舆情、社情民意、帮扶救助等动态信息;情况处置主要是及时受理处置居民群众诉求,调解化解简单矛盾纠纷,协助做好防范防控、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等工作;民生服务主要是为网格内居民群众和成员单位提供服务帮助,排忧解难,维护合法权益;政策宣传主要是向网格内成员单位和居民群众开展平安宣传、传播道德文明、宣传政策法规。
(六)统一信息采集。建立网格事务准入制,由县、乡两级根据省、市信息采集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共同设置网格工作事项清单,确定网格员信息采集内容及要求。建立事务进入网格的申报、审批、终结等网格事务准入制度,并以乡文件予以明确。网格员通过信息系统及“平安通”等移动终端(社会治理信息前端采集统一平台),统一采集各类基础信息和相关动态信息,做到“基础信息不漏项、社情民意不滞后、问题隐患全掌控”。每个网格长都要开通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账号或平安通账号,负责完善、定期更新网格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受理各类事件并及时进行处理反馈。
(七)统一任务清单。根据省、市信息采集要求,结合实际,共同确定网格工作任务清单,规范网格事务。村(社区)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由乡统筹管理、统一分配。没有通过村(社区)准入的事务不得进入网格,更不得在网格以外单独指派专人、布置任务。探索按照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矛盾纠纷、问题隐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消防安全、网络舆情、社情民意、帮扶救助、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等各类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信息等类项,挂单列账,明确网格事务,并对应乡 “四个平台”归口受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