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
关于洪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淳组通[2017]11号)和《关于开展中层干部空缺岗位竞聘上岗工作的实施方案》(淳城管党字[2018]9号)文件精神,通过公开竞聘,并报请组织部审核,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洪晨同志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科科长;
陆磊同志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威坪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淳安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威坪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姜磊同志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威坪中队指导员,免去其淳安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新城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程磊同志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汾口中队负责人(中层正职),免去其淳安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规划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王玮同志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剑飞同志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科副科长;
方超群同志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中队副中队长;
陈慧娟同志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副中队长;
高忠华同志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中队负责人(中层副职);
余霞锋同志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墅中队副中队长,
吴建明同志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昌中队负责人(中层副职);
汪绘勇同志任淳安县城市管理局(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枫树岭中队副中队长;
上述人员任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中共淳安县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