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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8-16 来源: 县纪委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026/2018-14104
  • 文 号:
  • 发布机构:县纪委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乡镇部门决算
  • 公开日期:2018-08-16

一、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进行全县性的党纪政纪、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宣传工作。

3.受理群众检举、控告、初核、查处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4.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贯彻落实党风监督的各项制度。

5.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6.承办上级纪委和县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2,358.5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545.6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1.人员支出增加。2017年实行监察体制改革,县监委成立后,从检察院转隶干部12人。2.项目经费支出增加。监委会成立后增加监委会运行经费;巡察机构成立后,巡察工作经费在纪委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10.17万元,占总收入97.95%,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30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0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97.9%;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1.1万元,占 0.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0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6万元,占 90.4%;项目支出221.77万元,占9.6%;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8.0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4.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3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29.7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7.83万元,项目支出221.7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09.0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76.67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1.人员支出增加。2017年实行监察体制改革,县监委成立后,从检察院转隶干部12人。2.项目经费支出增加。监委会成立后增加监委会运行经费;巡察机构成立后,巡察工作经费在纪委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8.57万元,增长28.95%。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期间人员和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6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017年年初预算为1166.24万元,2017年决算为172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9%。主要由于人员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事务。2017年年初预算为257.35万元,2017年决算为2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6%。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4.12万元,2017年决算为为1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688万元,2017年决算为为2.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0.42万元,2017年决算为为3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36.41万元,2017年决算为为13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77万元,2017年决算为为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支出、职业年金缴纳、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公用经费25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的6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的78.6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33万元,下降4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9.44万元,其中5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09%。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期间考察指导工作业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有少量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累计62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实际使用车辆为2辆执法用车,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车改相关文件,该2辆车的所有人为机关事务局,使用人为本单位。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所有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57.35万元,实际支出221.47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绩效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地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8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9.51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只有使用权,不是车辆所有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1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中共淳安县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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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026/2018-14104

发布机构

县纪委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8-16

有效性

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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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进行全县性的党纪政纪、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宣传工作。

3.受理群众检举、控告、初核、查处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4.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贯彻落实党风监督的各项制度。

5.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6.承办上级纪委和县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2,358.5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545.6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1.人员支出增加。2017年实行监察体制改革,县监委成立后,从检察院转隶干部12人。2.项目经费支出增加。监委会成立后增加监委会运行经费;巡察机构成立后,巡察工作经费在纪委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10.17万元,占总收入97.95%,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30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0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97.9%;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1.1万元,占 0.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0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6万元,占 90.4%;项目支出221.77万元,占9.6%;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8.0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4.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3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29.7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7.83万元,项目支出221.7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9.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09.0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76.67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1.人员支出增加。2017年实行监察体制改革,县监委成立后,从检察院转隶干部12人。2.项目经费支出增加。监委会成立后增加监委会运行经费;巡察机构成立后,巡察工作经费在纪委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8.57万元,增长28.95%。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期间人员和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6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017年年初预算为1166.24万元,2017年决算为172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9%。主要由于人员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事务。2017年年初预算为257.35万元,2017年决算为2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6%。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4.12万元,2017年决算为为1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688万元,2017年决算为为2.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0.42万元,2017年决算为为3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36.41万元,2017年决算为为13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77万元,2017年决算为为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支出、职业年金缴纳、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公用经费25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的6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的78.6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33万元,下降4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9.44万元,其中5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09%。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期间考察指导工作业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有少量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累计62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实际使用车辆为2辆执法用车,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车改相关文件,该2辆车的所有人为机关事务局,使用人为本单位。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所有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57.35万元,实际支出221.47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绩效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地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8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9.51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淳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只有使用权,不是车辆所有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1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中共淳安县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