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0 18:05:01 浏览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淳安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强化工作领导,认真对照相关要求,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人员分工调整,完善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由政治合格、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担任审核员、采编员和管理员,负责维护管理以及日常的采编和审核。认真行政审批清理审核,梳理政策规定,把涉及到我局的各项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把林业局的权力、职责、办事程序向广大群众公开,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要求及时予以答复。

2、规范管理,责任明确。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根据工作规程,把信息编制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逐级进行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既实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又保证了公开信息不涉密。由于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公开信息工作实现了规范化、长效化。

3、加强学习、保证质量。加强对业务知识方面的指导与培训,加强与县委、县政府两办及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参加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及时组织本局各科室信息编制人员对目录编制、保密审核、保密法知识等进行培训辅导,提高他们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多举措落实“最多跑一次”。一是事先充分告知。通过网上公布、印发《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书》以及组织举办培训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告知办理各个事项的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使办事对象事先充分知晓。二是推行网上申请。34个事项100%开通网上受理,引导指导办事对象通过网上申请、证照快递送达,努力让办事群众从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三是压时限、提速度。34个事项的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提速69.6%。四是优流程、简材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8〕4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的相关要求,从2018年8月4日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单位在申请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时,不用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或者林地证明),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不再提交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另外通过信息共享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材料,34个事项共简化申请材料61份。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已编制完善各类信息69条,其中领导信息1条、下属单位2条、规范性文件4份,财政预决算2份、政策法规1条、工作信息文件30份等,做到及时准确,未发生泄、失密事件。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度,我局收到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办理完毕。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还需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准确把握公开范围。二是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还有待提高。三是因采编员对全局有些政策和工作没有及时掌握,导致有些需公开的信息滞后公开。四是在继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方面,在继续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进一步组织深入学习《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统一认识,统一口径,提高答复水平。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强化制度执行,定期开展工作检查。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重视宣传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全局工作的全过程,使我局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四是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公开、保密意识,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淳安县林业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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