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9 10:35:5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 现向社会公布淳安县公安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邮编:311700;电话:64830285)。

一、概述

2018年,县公安局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提升警务效能、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新平台之一。通过“网上信息公开”充分展示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快速传递社会信息,努力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在深化警务公开、改善服务民生、提升队伍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各单位上下齐心共同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县公安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2018年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6件,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件。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00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2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75次,其中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70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45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淳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对申请人递交的现场申请以及上级转办的网上申请提出办理意见,当场答复申请人。无法当场答复的,经法制、保密审核后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为15个工作日)答复申请人(网上申请的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管理板块回复)。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上级公安机关和县保密局的要求进行管理。2018年,县局受理网站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县公安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及业务申办人检索、复印、邮递等事项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县公安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2018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县公安局负责政务公开为兼职人员,且人员变动频率高,需要加强人员培训二是时效性有待增强。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日常工作中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三是规范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特别是主动公开缺乏保密审查环节,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四是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相对较少,公开内容单一化。

今后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在组织机构健全基础上,抓好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和完善,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同时,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络,多请示汇报,主动争取支持。二是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在上年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岗位民警的应用技能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同时不断丰富公安网站内容,做活做优各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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