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19-10-21 08:39:19 来源: 审管办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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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审计局于2019年4月对我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针对淳审行报【2019】4号审计报告,我单位认真进行了梳理并立即对照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预算金额超需求

因为办公地点新搬迁没有历史数据作参考,2018年水电费项目的确预算金额编列偏大。在2019年的水电费项目预算编制时,我单位以2018年的实际支付为依据,已经作相应调减。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同一项目前后年度列支内容不一致

县审管办、县交易中心在2017年搬迁新大楼,搬迁产生的一些费用因年初没有预算安排;而新大楼的许多办公设备由建设集团采购,造成2017年当年的办公设备采购经费有剩余,故将其它应支付的费用在办公设备采购经费项目中列支。2018年、2019年,我单位已经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费用列支。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

因采购办拟下发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尚未出台(省标准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最低500元,我县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公开招标最低200元,其它方式如询价等最低150元);加上政府采购目录的调整,进入交易中心采购的项目减少,导致政府采购专项经费执行率低,我们也将积极和财政局采购办沟通,尽快出台淳安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

三、资料管理和使用问题

目前预算编制我们使用的是财政统一的金财软件,今后在进行预算项目编制时,我们将完整填写并保存项目内容、项目依据、金额等信息,使预算项目资料更加齐全。

四、其他问题

1、接待费用支出结算不及时,工作餐支出资料不齐全

根据招投标法及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因用餐评委名单涉及到保密性,在2019年的政府采购评审用餐附件中具体的评委专家名单均不能注明,只能按照评委、公证人员、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类别注明相应的人数,同时我们要求相关业务科室每月及时结算评委工作餐用餐费用,并加强相应内控管理。

2、大额投标保证金活期存放

投标保证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收代付。目前交易中心代收的保证金仅是工程投标保证金,且委托农行、中行、工行三家银行操作。一是根据2012年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同时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但因为利息的计算确实比较复杂,在无法清楚计算银行同期利息的情况下,经财政同意,我单位将保证金活期存款利息上缴财政。二是淳安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大幅减少,而且工程保证金流动性很快,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即原路退还该项目的保证金。因此保证金专户往年的存款余额就不具有准确的参考性,短期定存操作困难。

五、其他事项(征收收入因政策性原因大幅下降)

因为2018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的调整,进入平台交易项目额度调整以及大环境下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大幅减少,三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交易中心的收入大幅下降,当年收入已无法保障当年支出问题,我们也将积极向县政府、财政局反映。

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精确性、准确性。按照审计局审计组给我们提出的建议,坚持先预算、后办事、有预算不突破、无预算不开支,提高细化到科目的预算编制准确性,完善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规定,合理合法、规范严谨地使用、管理每笔资金。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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