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审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2 14:51:22 浏览次数:

    2018淳安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度淳安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概述

2018,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努力打造一支依法、依规审计干部队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班子分工,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督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安排1名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

(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淳安县审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要公开的信息填制《淳安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公开,避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保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技术防范,确保涉密文件在流转过程中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9条,内容包括培训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工作动态、审计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其中政府网站上公开39条,政务微博上公开48条,政务微信上公开12条,其他方式公开41条。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我局没有收到淳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或者邮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提高,部分文件内容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府公开与审计宣传结合度不够,在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宣传审计工作、促进审计工作方面还有待加强。

2019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等,同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了解、咨询与淳安县审计局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26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2871)。

                                                                                       淳安县审计局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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