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6 15:36:34 浏览次数: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答复均做到及时、快捷和准确。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同时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有效地宣传了我局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

(一)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5条。其内容包括其他文件、保障性住房、规划公示、财务经费、审计整改报告、计划总结、工作信息、年度公开方案、报告等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3件。办理焦点时分曝光事项督办单17件、网络舆情报告单22件,办理人大议案21件、政协提案34件,做好40件规划项目的公示公告。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情况。

   (二)电子政务

   完善浙江政务网建设,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启用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做好网上中介超市注册、企业投资项目平台2.0运用、信息共享、档案验收等工作,实行“项目管家+企业+相关部门”的“1+1+N”服务。实现81项事项100%“最多跑一次”

   (三)便民服务

     1.做好房租租赁、白蚁防治、规划展览馆、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公园广场等便民服务信息公开。

     2.完成规划展览馆展陈更新,加强规划宣传,一年来共接待各级领导、党政考察、客商等重要团体215批次,14190人次,散客4372人次,共计18562人次,其中日接到量最多达到800人次。成功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   

    3.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成功创建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强化;三是浙江政务网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便民服务需要进一步完善。

2.改进措施。2019年,我局将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开展督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把群众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及时、有效。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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