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淳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作用,现将《淳安优秀文艺作品“秀水奖”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8月9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反馈,联系电话:64811310;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塘路92号综合楼三楼。
附件:淳安优秀文艺作品“秀水奖”评审办法 (1).doc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