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生态产业促进和服务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机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述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全年性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专门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姜小旺同志担任组长,徐小晟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
2.拓宽公开渠道、保障更新速度。在以往借助政府门户网、新闻媒体、宣传栏等载体之余,今年我局适应新常态,紧随社会潮流,新增加政务微信、微博,及时对外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互动交流情况,避免出现“僵尸”政务平台,或因回复不及时不准确而丧失政府公信力的情形。
3.强化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积极配合,派员参加县政府及编委办举办的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政务服务网建设培训和官方微信、微博运用技巧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办理流程、公开方式和实效要求,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表
表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备注:如果没有此类信息,填“0”。
表二: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备注:如果没有此类信息,填“0”。
表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备注:如果没有此类信息,填“0”。
(一)政府服务网建设完善情况
2019年,针对2018年梳理的政府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同时依据省市的更新动态及时做出响应,做到上下一致,联网互通。同时,我局行政审批科已开始将业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运作起来,据统计,我局2019年共完成66条审批业务的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34条,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类15条,工作动态26条,通知公告10条,宣传教育183条等等。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2019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9条。
2.政务微信:2019年,我局开通官方政务微信(淳安县生态产业局)以来,实时公布信息15条。
3.政务微博:为了拓大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开通了新浪微博,全年共发布信息553条。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着“公平、公正、及时、高效、便民”的原则,我局认着落实权利阳光运行机制的要求,向社会公开信息。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1日,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未发生不予以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的情形。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重新调整了岗位,增强了队伍建设,在执法工作及服务群众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一是政务信息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速率需要提升。
改进情况:1.深化认识,加强公开意识。在2020年的工作中,我局将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2.强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3.规范权力,加大监督力度。继续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将安监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淳安县生态产业促进和服务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