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13:38:59 浏览次数: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印发2019年淳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淳政办函〔2019〕23号)等要求,紧紧围绕住建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准确、有效地向社会发布相关政府信息。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网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更新目录,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住建动态、民生实事项目、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事项等政府信息,提高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强化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年度考核挂钩,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保障性住房”专栏,及时公开全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选房配租信息,公布公共租赁房租金收缴服务指南。网上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和充实。

 (四)深化“最多跑一次”信息公开。加强浙江政务网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县住建局权责清单293项。

权力清单334项:其中行政许可清单38条,行政处罚217条,行政征收6条,其他行政权力55条,公共服务6个,行政确认4条,行政奖励2个,行政强制1个,联办事项5个。

 (五)强化网络问政。2019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积极征求《淳安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淳安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对《淳安县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我局办理的人大议案16件、政协提案30件,办理结果都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强化对外宣传。抓好县域新闻平台、“两微”自主平台、高端宣传平台、党政信息平台建设,全年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报道117篇,“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5条。宣传报道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农房管理、危房治理、宜居城市等住建发展成就,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重大舆情,积极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其内容包括其他文件、保障性住房、通知公告、意见征集、部门预决算、审计整改报告、计划总结、工作动态、报告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3件,内容主要涉及房地项目、历史建筑保护。全部同意公开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与上级要求、公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如: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双随机监管的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对外宣传的数量和质量不高,网络问政次数不多。

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规定》,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网的信息发布更新,不断加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并严格落实,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加大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的督办力度,及时解决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升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提高对外宣传水平。牢固树立“宣传是生产力”意识,强化省市县新闻媒体宣传,强化微信政务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宣贯力度,拓展群众参与力度。

(五)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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