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17 13:50:48 浏览次数:

淳安县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是机构改革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县民政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部门,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和局机关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民政局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淳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淳安县民政局上网信息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和“淳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发了《关于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政务公开流程中各单位部门的责任范围,同时指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和职责,其中夏彦鹏同志为审核员,负责信息的网上审核;潘校斌同志为采编员,负责相关需公开信息的采编录入;罗仙水同志为管理员,负责系统的维护管理以及日常的采编和审核。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地名管理、政府采购、慈善捐助、社会组织管理、移民服务等多个民政业务领域,其中网络问政4条、财政信息17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政策解读3条。

主动加大扶贫脱贫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及时公开我县城乡低(残)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养老服务补贴以及“春风行动”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及补助发放等有关信息40余条,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深入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通过咨询协商、网络征集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推进《淳安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淳安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试行)》等重要决策的实施,为我县重要民生决策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着重强化重要政策解读。印发了《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及时调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在千岛湖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中对《淳安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进行详细解读。其中《淳安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文件中的新要求新标准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对全县民政干部进行了重点培训。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9件,其中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已按要求全部办结并在网上公开,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公开率达100% 。对社会关注的养老、低保等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在网上公布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春风行动救助对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主动公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开展了民政“一件事”联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死亡身后一件事”、“收养一件事”、“婚育户一件事”等联办机制。简政放权工作成效初显,在全市范围率先将门牌证办理权限全面下放乡镇,改变群众办证路途远、办事难的困境。优化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将其接入一窗受理平台,实施全程电子化申报,并主动探索“网上办”“移动办”“就近办”等多元化办理。

多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利用宪法日、扶贫日、防灾减灾日、社工周等主题日(周),通过线上、线下等多途径、采用发传单、贴海报,摆展板等形式,全年累计开展普法宣传56次,发放普法宣传单2600余份。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重新梳理和印制《民政法规政策宣传手册》2000册,在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等民政服务窗口供群众取阅;利用“三服务”“一户一干部”等基层走访活动,向群众分发并讲解。

2019年度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019年度我局没有受理工作互动政务公开件。

2019年度我局没有政务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1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实行政务公开以来,依法行政的思想和观念逐步在机关干部中得到深入,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自觉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日益增强。实行政务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进一步密切了干部群众关系,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素质,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政务公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目前,政务公开主要依托千岛湖门户网站进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应用较少。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以介绍重要政策、公布公示民政救助信息等静态信息为主,而表格下载、网络服务等服务内容比较少。

针对公开渠道单一的问题。 2019年,我局在确保千岛湖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主体窗口外,通过民政局各个窗口服务单位,在重要节假日和时间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规解读、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等活动;在局微信、微博不定期更新局工作动态、先进宣传、意见征求等。

针对互动服务内容少的问题。2019年,我局以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为契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杭州办事服务APP等服务平台上,创新开展老年人优待证全程网上办、移动办等服务方式;地名整治期间,利用淳安发布微信、微博平台向社会征集不规范地名,并向社会公示不规范地名整治结果等。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民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淳安县民政局

                                2020年1月7日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17 13:50:48

浏览次数:

淳安县民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是机构改革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县民政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服务型部门,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和局机关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民政局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淳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淳安县民政局上网信息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和“淳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发了《关于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政务公开流程中各单位部门的责任范围,同时指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和职责,其中夏彦鹏同志为审核员,负责信息的网上审核;潘校斌同志为采编员,负责相关需公开信息的采编录入;罗仙水同志为管理员,负责系统的维护管理以及日常的采编和审核。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涉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地名管理、政府采购、慈善捐助、社会组织管理、移民服务等多个民政业务领域,其中网络问政4条、财政信息17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政策解读3条。

主动加大扶贫脱贫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及时公开我县城乡低(残)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养老服务补贴以及“春风行动”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及补助发放等有关信息40余条,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深入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通过咨询协商、网络征集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推进《淳安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淳安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试行)》等重要决策的实施,为我县重要民生决策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着重强化重要政策解读。印发了《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及时调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在千岛湖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中对《淳安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进行详细解读。其中《淳安县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文件中的新要求新标准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对全县民政干部进行了重点培训。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9件,其中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已按要求全部办结并在网上公开,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公开率达100% 。对社会关注的养老、低保等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在网上公布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春风行动救助对象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主动公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开展了民政“一件事”联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死亡身后一件事”、“收养一件事”、“婚育户一件事”等联办机制。简政放权工作成效初显,在全市范围率先将门牌证办理权限全面下放乡镇,改变群众办证路途远、办事难的困境。优化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将其接入一窗受理平台,实施全程电子化申报,并主动探索“网上办”“移动办”“就近办”等多元化办理。

多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利用宪法日、扶贫日、防灾减灾日、社工周等主题日(周),通过线上、线下等多途径、采用发传单、贴海报,摆展板等形式,全年累计开展普法宣传56次,发放普法宣传单2600余份。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重新梳理和印制《民政法规政策宣传手册》2000册,在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等民政服务窗口供群众取阅;利用“三服务”“一户一干部”等基层走访活动,向群众分发并讲解。

2019年度我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2019年度我局没有受理工作互动政务公开件。

2019年度我局没有政务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1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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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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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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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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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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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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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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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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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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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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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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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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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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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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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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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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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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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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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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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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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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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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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实行政务公开以来,依法行政的思想和观念逐步在机关干部中得到深入,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自觉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日益增强。实行政务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进一步密切了干部群众关系,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素质,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政务公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目前,政务公开主要依托千岛湖门户网站进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应用较少。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以介绍重要政策、公布公示民政救助信息等静态信息为主,而表格下载、网络服务等服务内容比较少。

针对公开渠道单一的问题。 2019年,我局在确保千岛湖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主体窗口外,通过民政局各个窗口服务单位,在重要节假日和时间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规解读、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等活动;在局微信、微博不定期更新局工作动态、先进宣传、意见征求等。

针对互动服务内容少的问题。2019年,我局以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为契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杭州办事服务APP等服务平台上,创新开展老年人优待证全程网上办、移动办等服务方式;地名整治期间,利用淳安发布微信、微博平台向社会征集不规范地名,并向社会公示不规范地名整治结果等。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民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淳安县民政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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