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我局通过“千岛湖门户网”“浙江农业信息网”、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 904条,其中千岛湖门户网主动公开信息160条,发布政务微信176条、微博551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线上产生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4、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调整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涵盖部门动态、公告公示、人事招聘、招标采购、意见征集、农机购置补贴、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决定等内容。整合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三农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机构改革到位后,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了组织保障,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处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政务公开新条例学习,强化制度保障,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458 | -489 | 396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849 | 137 | 198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各科室站对政务公开新条例学习不全面,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缺乏系统性认识。
二是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2019年农业农村等部门密集出台了一些政策,仅停留在对政策的转发层面上,对各部门关于“三农”的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有待加强。
三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提升。虽然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但有些缺乏刚性,还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形式不丰富、目录不清晰等问题,有待通过完善机制加以解决。
下步我局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的力度,增强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同时以图文、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决工作,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政务新媒体相结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