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淳安县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淳安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和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努力打造一支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依法审计的干部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根据领导分工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安排1名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
(二)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保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淳安县审计局保密工作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制定信息公开审批单,对需要公开信息经过分管局长、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予以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审计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保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技术防范,确保涉密文件在流转过程中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6条,内容包括部门动态、公示公告、审计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其中政府网站上公开46条,政务微信上公开11条,其他方式公开59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和申请的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或者邮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部分公开内容发布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提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宣传审计形象、优化审计服务等工作的结合还不够紧密。2019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县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同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方便前来我局咨询和办事的市民。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261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2871)。
淳安县审计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