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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10-22 16:52:18  点击率:
  • 届次会议: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 议案建议号:2020【143】
  • 议案建议类型:康美生活
  • 所属类别:人大建议
  • 领衔人:方伟
  • 领衔人地址:
具体内容:

当前农村人口状况逐渐趋入老龄化,从而也给社会和家庭带来较大的生活压力,特别是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经调查约占农业总人口的3%左右),现享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100元,自缴费300元。由于年老体弱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经济来源少,且年老多病,三高、骨质疏松等原因造成的中风甚至瘫痪等现象尤其严重。

    建议: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免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


  • 办理单位: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 办理状态:部分解决
办理结果: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函

方伟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的建议》已转我局办理。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多次召集相关科室进行专题研究,并与市医保局进行对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6月13日,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淳安县实施细则>的通知》(淳政发〔2018〕5号),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根据文件精神,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总筹资额为1300元,其中个人缴费400元,政府补贴900元,财政补贴占比达69.2%。同时针对低保、残保、特困供养和持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特殊群体实施个人缴费400元免缴政策;属于低收入边缘家庭的人员实施个人缴费减半政策;其他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减免100元/人·年政策。

您在建议中提到当前农村人口状况逐渐趋入老龄化这一问题,县政府也高度关注,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比如:实施医保缴费补贴,发放基础养老金、高龄津贴,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城乡中巴车减免等等,从多方面关心关爱老年人。关于您建议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的问题,我局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论证,主要涉及5个方面的因素:

1. 上级有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众筹模式,中央和省市都有文件规定,要求个人缴费比例要达到总筹资额的1/3,淳安县当前筹资额为1300元,其中个人缴费400元,尚未达到规定比例,80周岁以上老年人缴费为300元,更是远低于上述比例。

  2.周边无先例。据了解,目前建德、桐庐等周边县市均没有从医保角度出台减免80周以上老年人医疗保险费的政策,且今年建德、桐庐个人缴费提高到了500元。

  3.财政有压力。随着社会老龄化加重,群众就医需求明显增加, 2019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入4.2亿元,支出4.8亿元,医保基金收支明显不平衡。按照我县28.3万参保人员计算,城乡居民医保人均医疗费用支出达到1800元左右,而我县筹资额为人均1300元,500元的差额最终由县财政兜底补助。

  4.家庭有责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子女为父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是赡养义务的一种体现,也是尊老爱幼的传承。

  5.兼顾公平性。从无经济来源角度看,既有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也有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用药治疗角度看,既有身患慢病而无经济收入人员,也有3周岁以下需要长期预防接种的婴幼儿。今年2月国家出台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完善筹资分担机制,强调要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还积极与市医保局进行了沟通对接。据了解,今年市里将重新修订《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我局将及时跟进,积极呼吁加大对老年群体的关注;同时,根据上级文件,下一步在修订我县医保政策过程中,我局将充分考虑80周岁以上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论证。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衔领导:方向玉  

人:范鹏翔   

联系电话:64828828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0


  • 办理时间:2020-06-10 16: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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