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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0-11-17 来源: 人社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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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淳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机构简称: 社保中心
机构职能: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省、市和淳安县政府的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及城镇各类企业及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城镇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医疗待遇支付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综合管理工作,并对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室)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8、负责有关低保、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9、负责本县社会保险的宣传,社会保险实施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128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