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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管理科(挂燃气管理办公室牌子)

发布日期: 2020-11-18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率: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
机构全称: 市政公用管理科(挂燃气管理办公室牌子)
机构负责人: 徐文明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给排水、城市节水、燃气、照明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市政公用行业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城区给排水、园林绿化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行业供气、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机构地址: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 0571-89601408
办公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