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市政公用管理科(挂燃气管理办公室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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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徐文明 |
机构职能: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给排水、城市节水、燃气、照明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市政公用行业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城区给排水、园林绿化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燃气行业供气、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机构地址: |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中心1号楼) |
联系方式: | 0571-89601408 |
办公时间: |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
办公电话: | 0571-89601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