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淳安县村镇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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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称: | 淳安县村镇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机构职能: |
(一)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 (二)指导农民建房管理工作。 (三)承担乡镇城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四)指导农村住房改造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工作。 (五)指导省、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六)完成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地址: |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
联系方式: | 0571-89601497 |
办公时间: |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
办公电话: | 0571-896014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