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物业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0-11-18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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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淳安县物业服务中心
机构简称: 淳安县物业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一)承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

(二)组织调解重大物业纠纷工作。

(三)承担物业相关培训工作。

(四)承担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指导工作。

(五承担千岛湖镇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程业务指导工作。     

(六 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保修金的收存、分立、保值、核算、退还工作。

(七)承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改房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现场勘察和审核拨付工作。

(八)完成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联系方式: 0571-64827682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 0571-64827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