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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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称: | 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机构职能: |
(一)承担全县房屋交易(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等)、房屋面积、楼盘表、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和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工作。 (二)承担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公有住房出售和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 (三)承担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等管理工作。 (四)承担公共租赁(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及设备维护、修缮和调配。指导全县房屋安全管理使用。 (五)指导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 (六)承担千岛湖镇城区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七)承担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及服务期内的旧房白蚁灭治。 (八) 开展白蚁防治业务指导,组织推广应用白蚁防治、新技术、新设备、新药物,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和信息。 (九)完成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地址: | 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6号 |
联系方式: | 0571-64813640 |
办公时间: |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
办公电话: | 0571-64813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