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淳安县市政园林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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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称: | 淳安县市政园林发展中心 |
机构职能: |
(一)承担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市绿地建设,参与城市绿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等事项。 (三)承担城市公共绿地养护工作。 (四)承担千岛湖镇城区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 (五)承担城区道路、排水、桥涵、防洪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六)承担千岛湖镇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区域路灯亮灯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 (七)完成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地址: | 千岛湖镇南山大街697号 |
联系方式: | 0571-64813988 |
办公时间: |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
办公电话: | 0571-64813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