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部门窗口(资源库) > 审计局 > 组织机构 > 内设机构

经济责任审计科

发布日期: 2020-11-18 来源: 审计局   点击率: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
机构全称: 经济责任审计科
机构负责人: 余浩强
机构职能:

承担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牵头有关科室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261号
联系方式: 0571-64819013
办公时间: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0571-6481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