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局级)
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深化改革创新、“最多跑一次”改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市对县法治考核和县对各乡镇部门法治考核、县综合考评工作。分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千岛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