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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挂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牌子)

发布日期: 2020-11-20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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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李来胜
机构职能:

依规定协助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质量监管;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责任。协助做好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负责化妆品经营使用日常监管;承担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责任。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18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177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