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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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徐敏 |
机构职能: |
负责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的研究,拟订自然资源资产使用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拟订和交易平台监管。承担编制并实施自然资源供应计划,组织开展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供应审查、批后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和城市地价监测,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 定级价格评估。承担并实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负责全县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工作。配合执法监察科做好闲置土地调查和处置。 |
机构地址: | 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
联系方式: | 0571-64813052 |
办公时间: |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办公电话: | 0571-64813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