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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枫林港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11-23信息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淳安县枫林港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的类型与范围

本次确权登记范围为枫林港水域。通过对登记单元内水流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以及水流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主体调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明晰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以及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明确水流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公共管制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并予以统一确权登记。

二、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以水流自然资源作为登记单元,按照“生态功能完整、集中连片、满足河长制管理需要”的原则,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大墅镇、枫树岭镇2个乡镇,依据国土调查和水资源专项调查结果,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等,通过内外业调查,划定枫林港水域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界线。

三、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水流登记区域涉及的行政村名单


序号

登记单元

乡镇名称

行政村名称

1

枫林港

大墅镇

大墅村

2

孙家畈村

3

大坞村

4

桃源凌家村

5

洞坞村

6

枫树岭镇

下姜村

7

源塘村

8

枫树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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