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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 索引号:002512237/2020-18886
  • 文 号:-
  • 发布机构: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 公开日期:2020-11-28
  • 有 效 性:暂时保留

 2020年10月26-11月27日,文件在“杭州千岛湖”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网址http://www.qdh.gov.cn/art/2020/10/26/art_1289748_58930288.html),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237/2020-18886

发布机构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备注/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8

登记号

有效性

暂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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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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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26-11月27日,文件在“杭州千岛湖”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网址http://www.qdh.gov.cn/art/2020/10/26/art_1289748_58930288.html),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