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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淳安县土地开发整理施工企业
登记备案方案公告
为做好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结合部分企业申请,根据杭造地办【2011】14号《关于进一步严格项目管理提升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的通知》,拟开展2019年土地开发整理施工企业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条件
根据淳安县土地开发整理现状,为高质量、高效推进土地整理项目,防止资质挂靠等转包分包行为、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社会稳定等情况的发生,对2019年备案的施工单位要求如下:
1、凡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执照,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2019年土地开发整理经营活动的企业,均需参加登记备案;
2、本县企业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3、县外企业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且需要在淳安县境内设立具有独立财务的分公司;
4、备案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况。
二、登记备案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2、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备案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建造师证(原件扫描件);
3.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业绩等情况;
4、所有证件扫描件须盖章。
5、外县企业需提供在淳安设立分公司的资料文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
三、登记备案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1、(一)公告时间:12月19日-12月23日
电子登记备案时间:12月24日-12月25日(16:00时止)
纸质材料送达时间:12月26日-12月28日(16:00时止)
地点:淳安县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县规划展示中心1号楼1006室);
(二)登记备案程序:本次备案采用电子备案,待电子备案结束,企业自行提交纸质材料进行审查。各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
电子备案方式:
1、申请加入(2019淳安土地开发整理QQ群号:371542525)
2、各企业申请加入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名字
3、入群后请直接将电子件压缩后发送即可,电子件统一命名为:公司名称+土地开发备案材料。
资料不齐全或格式不正确的不予接收。
(三)登记备案材料要求
1、提交电子材料:
(1)《2019年淳安县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登记备案材料》PDF格式电子件1份
(2)《土地开发整理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登记备案表》Excel格式电子件1份
(3)《外县企业需提供在淳安设立分公司的资料文件》PDF格式电子件1份
2、提交纸质材料:
登记备案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证件等请使用扫描件);
四、其他
(一)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企业,不予备案。
1、申报材料不合格;
2、隐瞒真实情况,申报虚假材料的;
3、企业不具备所规定的最低标准;
4、未能通过年检的企业;
5、上一年度出现不合格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
6、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发生民工集体上访事件的;
7、发生扰乱或严重违反招投标秩序、进行商业贿赂、发生非法“挂靠”、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土地开发整理建设市场的;
8、违反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情节较为严重的;
9、近两年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时,受到上级批评、要求整改、不按设计施工出现重大偏离的;
10、县住建局公布的《淳安县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综合评定为D级和暂时退出招投标市场的企业。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咨询电话: 64819519 张建飞 王盼
附件1:2019年度淳安县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登记备案材料
附件2:2019年度土地开发整理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登记备案表
淳安县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2019年淳安县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登记备案材料.doc2019年土地开发整理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登记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