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15 16:37:53 浏览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淳安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洪志峰同志为组长,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㈡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

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办公室地点公布在局进门大墙上。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

㈢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1条,其中包括部门动态49条,公告公示11条,意见征集1条,机构概况1条,政策解读4条,法规文件19条,计划总结1条,财政信息9条,工程建设信息6条,人事信息3条,行政执法公开信息6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1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公开的信息均做到及时公开,未发生泄、失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没有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更新,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在县府办信息中心的指导下,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做到便民、为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

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结合省、市、县工作部署,第一时间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部分公开内容及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在机制方面还需进一步健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水利作出新的贡献。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将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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