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污水处理费相关政策,规范我县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我局起草了《淳安县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140675052@qq.com。
2.通信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中心1号楼506室;邮编311700。
3.联系电话:64813239
意见反馈时间:2020年2月20日~2020年2月26日。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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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污水处理费相关政策,规范我县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我局起草了《淳安县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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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信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中心1号楼506室;邮编3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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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9日